"非遗进社区"和"非遗在社区",只差一个字,治理逻辑却完全不同。前者把社区当作被动接受非遗的场所,后者则把社区变成保护与传承的主体——这个一字之差的转向,值得每一位社区工作者深思(来源:山东宣传网转载中国文化报,发布于2026-07-09)。
一字之差的转向,有公约和中央文件撑腰
这一转向有清晰的依据。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即强调"社区、群体和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2021年,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全面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
关键转变在于:非遗实践不再只是居民的一次"体验",而成为居民"参与式发展"的过程。
非遗在社区为什么成立:三层价值环环相扣
"非遗在社区"能成立,靠的是三根环环相扣的支柱:
- 在地化营造——非遗只有扎根日常生活才能活态存续。江苏苏州丰桥街道把评弹演出嵌入社区书场日常休闲场景;上海四平路街道自2005年以来持续举办元宵行街会,让传统民俗周期性激活,成为凝聚社区认同的公共文化。
- 多元主体协同——非遗知识弥散于社区空间,不能只靠传承人"一脉单传",应通过"非遗传承人工作室""社区非遗课堂"建立传承人与居民的常态化互动。
- 内生文化治理能力——突破项目制"周期性撤离"的困境,把非遗纳入社区公共文化建设常态化体系,实现从项目化到机制化的转变。
热闹的项目制,恰恰是最大的陷阱
另一面同样值得警惕:传统"进社区"模式依赖项目制运作,短期集中调配资源看似热闹,但项目撤离后往往人去楼空,难以培育社区自身的文化治理能力。这一批评对当下不少重活动、轻机制的社区文化建设不乏针对性。
枣庄薛城:从居民里长出文化骨干
山东枣庄薛城区的实践提供了落地样本:依托社区文化书院开展非遗驻点传承,建立"基础培养—进阶提升—传承孵化"的人才培育体系,从社区居民中筛选有潜力者,培养成兼具非遗技艺与组织带动能力的社区文化骨干。
社区工作者可以从一间工作室做起
"在社区"的核心不是多办几场非遗活动,而是把非遗变成社区自我组织、自我更新的能力。给社区工作者的行动建议是:先盘点本社区的非遗资源与传承人线索,用一间工作室或一门常态课堂建立居民与非遗的固定连接,再逐步把文化活动引向治理议题。
拓展阅读
- 《郧西县创新"七夕文化+劳动调解"模式,让传统非遗赋能基层治理》(发布于2026-06-17)
- 《诸城:文化建设指导员带着"薪火计划"下沉50个社区》(发布于2026-03-28)
信息来源:山东宣传网(转载中国文化报) 本文基于公开信息整理,具体政策内容以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