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措施。作为西部地区较早系统性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省份,宁夏的这套做法在岗位设置、晋升通道、经费保障等方面都有鲜明特点。
一、从“三岗十八级”到“四岗二十四级”
宁夏在岗位设置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原有“三岗十八级”变为 “四岗二十四级”:在“两委”正职、副职、其他专职成员基础上,增加“专职工作人员”类别,并增设6个岗位等级。晋升年限由3年缩短为 2年,连任两届(10年)可晋升5次。
这一设计直接回应了社区工作者“晋升天花板低”的痛点。过去,很多社区工作者工作多年,岗位等级却难以提升,职业倦怠感较强。缩短晋升年限、增加等级台阶,让社区工作者看到了更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
二、晋升通道:从“两届”到“一届”
宁夏在激励发展上有一项突破性规定:将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事业单位的门槛,由“连续任职满两届”降低为 “满一届”。同时规定,自治区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将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且表现优秀的人员,择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这一政策大幅缩短了职业上升周期。对于优秀社区工作者而言,从“社区岗位”到“事业单位编制”的距离被明显拉近。这种制度安排,既是对基层优秀人才的认可,也为社区工作者队伍注入了更强的职业吸引力。
此外,宁夏还建立累计任职满20年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奖励补贴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长期服务的激励机制。
三、人员范围:从多头管理到统一口径
《实施意见》在人员范围上实现了一个重要转变:由过去“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等”多头管理,变为“社区工作者”一个口径。这有助于实现与新的职业体系有效衔接,避免不同口径带来的管理混乱。
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宁夏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不搞“一刀切”。这种弹性管理方式,既保证了人员配置的底线,也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经费保障:从补助部分到覆盖全部
在经费保障方面,宁夏实现了一个重大突破:由过去“自治区财政按比例补助‘两委’专职成员的基本薪酬”,变为 “自治区财政按比例补助所有社区工作者的各项薪酬”,实现自治区财政补助人员全覆盖和薪酬构成全覆盖。
这意味着,社区工作者的薪酬不再因身份不同而待遇悬殊。财政补助的扩大,有助于提升整个队伍的稳定性,也减轻了基层财政的支出压力。
五、四个特点与四项目标
综合来看,宁夏的25条措施围绕“进得优、建得强、管得好、留得住”四个目标展开:
| 目标 | 核心举措 |
|---|---|
| 进得优 | 规范选任招聘、严格政治把关、优化队伍结构、开展职业评价 |
| 建得强 | 提升政治素质、提高履职本领、健全培训机制、开发培训资源 |
| 管得好 | 加强日常管理、强化考核奖惩、完善退出机制、深化减负增效 |
| 留得住 | 明确薪酬标准、畅通晋升渠道、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关心关爱 |
结语
宁夏的探索表明,西部地区在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上,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弥补财政和地域劣势。从“四岗二十四级”到晋升年限缩短,从财政补助全覆盖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宁夏的做法为其他西部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关键,不在于经济总量多大,而在于制度是否真正把人“留得住、用得好”。
本文内容根据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官网发布的《宁夏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