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4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之后,中央在社会工作领域出台的又一制度性文件,标志着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这支联系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正式进入系统化、制度化建设轨道。
明确目标:5年内构建更加合理的队伍结构
《意见》提出,经过5年左右时间,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高层次人才总量显著壮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规模稳步扩大。这一目标将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量”与“质”同时纳入制度视野,既强调扩大岗位规模,也突出高层次人才和实务能力的培育。
《意见》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是社会工作者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撑。其服务领域覆盖社区治理、乡村治理、信访工作、新就业群体服务、职工帮扶、青少年事务、教育辅导、基层文化活动组织、戒毒康复、社会救助、老龄和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婚姻家庭、社区矫正、就业服务、卫生健康、残疾人服务等多个方面,几乎贯穿基层社会服务全场景。
四维发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一体推进
《意见》从四个维度构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制度体系。一是强化培养,通过思想政治引领、职业化建设、专业培训和专业教育,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务能力;二是加大使用力度,优化城乡、区域和领域布局,扩大岗位规模,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三是改进评价制度,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的评价标准,改革职业资格制度,探索分专业类别开展职业资格评价;四是优化激励机制,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完善激励措施,将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其中,“合理确定薪酬待遇”条款引发广泛关注。《意见》明确,要综合职业资格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时,要将工作量、工作难度作为成本核算的主要因素。这意味着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劳动价值有望在制度层面得到更清晰体现。
深化改革:探索职业资格分专业评价
在职业资格制度方面,《意见》提出进一步规范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根据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特点,探索分专业类别开展职业资格评价,推动形成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同时,支持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单独划定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并在人才薄弱地区给予更多政策倾斜。
此外,《意见》强调坚持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加强研究部署,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这一顶层设计为政策落地提供了组织保障。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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